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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4]学术讲座:整体与部分的存在论分析(刘劲杨)
  作者:钱学伟    文章来源:RUC外哲公众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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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形而上学工作坊”第八期

 

   

 

1024日上午,金秋十月、竹风韵凉,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逻辑与形而上学工作坊”第八期在人文楼50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期工作坊邀请了科技哲学教研室的刘劲杨老师作题为“整体与部分的存在论分析”的主题报告。本次报告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段伟文老师以及本院外国哲学教研室的聂敏里老师担任评议人。逻辑学教研室的裘江杰老师主持了本次工作坊。参与此次工作坊的还有美国圣何塞大学的林磊老师、中国人民大学余俊伟老师、刘永谋老师、卫斯洁老师,北京工商大学王东老师,还有校内外的同学们。

本次工作坊延续以往的活动形式,全程共分为三个部分,先是主讲人报告环节,其次是评议人评议环节、最后是现场提问互动环节。整个过程张弛有度,不少人的发言妙趣横生,事后的讨论充分热烈,又是一次思想碰撞的盛宴。

讲座伊始,刘劲杨老师简单介绍了这次报告的一个背景,那就是他在从事科学整体论的经验研究中依然会遇到形而上学的困惑,因此不得不回到对形而上学的哲学反思中。对于整体与部分的思考,本次讨论主要涉及到了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和偏逻辑学的部分论的相关问题。刘劲杨老师感谢了聂敏里老师和余俊伟老师研究中给予的帮助。报告共包括,研究背景、作为普遍范畴的整体与部分、作为纯粹形式的整体与部分。

首先是研究背景,刘老师用几个问题引发大家对整体与部分的普遍思考,逐步从日常经验问题回溯到形而上学中。比如,世界是一个组合还是一个个独立的元素?世界如果是一个组合,那么它是暂时的还是恒定的?又比如迪昂·奎因问题,科学理论的基础究竟是一个个命题,还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社会的基本单位是集体还是个体人?对于人工智能,智能是一个整体吗?刘老师指出,尽管我们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可追溯久远,但把整体论作为一种专门理论,作为一种新的科学路径却是20世纪以来的事情。整体论的思想非常丰富,涉及众多不同领域和不同题材,如生物整体论、生态整体论、心灵整体论、系统整体论、语义整体论、有机整体论等等。一个很大的困惑是:为何这些不同领域、不同维度的主张均可被称为“整体论”?其共性一定不是题材上的,而只能是形式上的。在形式上,几乎所有整体论都可体现为对整体、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不同界定。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所有整体论难以避开的论题,然而由于这两个范畴在使用上的随意性,导致许多讨论难以深入。整体论与还原论争论的一个常用例子,对于一杯水(H2O)来说,它的“部分”究竟是杯中一个个独立的水分子,还是组成水分子的氢原子与氧原子? 这些问题都依赖于对整体与部分更深考量。整体论研究的切入点是:1)以形式分析来澄清整体与部分的存在论关系,有利于整体论思考的深入。2)注重基于关系的形式分析;3)整体与部分的讨论与整体论的讨论并不可等同。

第二部分是作为普遍范畴的整体与部分。刘老师从亚里士多德的形而上学出发,讨论了整体与部分的形而上分析。在亚里士多德这里,对于整体和部分的思考是立足于对“实体”的讨论,实体一方面呈现为由部分组成的多,另一方面又是不可分割的一,因此就构成了形而上的“组合难题”。刘老师指出了亚里士多德对于整体论思考的几个贡献:一是把元素理解成不可分割的东西;二是把部分理解成是一种“分割”而不是“对象”,这其实就暗示了整体是在部分之前;三是强调整体是有界的,不能陷入到“一个也不缺”的谬论中;四是强调对于整体或者部分的“在先”问题,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并且在不同的角度下,部分和整体都可以实现一种“在先”;五是对于整体与部分的“对立”,有强弱两种理解。并且刘老师认为亚里士多德在整体的理解中存在着构成和生成的两种取向,其基本思想是依据构成维度给出的,这种预设引起了后来整体论诸多争论。作为普遍范畴的整体与部分会面临组合“难题”:1)经典的一与多的困惑,整体为何是一而不是多,具体表现为元素的多是如何成为整体的一呢;2Jeremy Kirby提出的优先性难题,作为整体的实体由元素组成,元素又优先于其组成物,于是似乎可以推出元素是比实体(作为整体)更为首要的存在。这一结论是亚里士多德所不能接受的。在科学实践中,整体与部分的优先性问题也是论争的一个焦点。

第三部分作为纯粹形式的整体与部分。刘老师强调,胡塞尔最先提出了“形式存在论”,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作为“在先”(prior)的问题来研究,展开了对整体与部分的纯粹形式讨论。胡塞尔形式存在论中形式是先于对象的,并且实际上是将认识论置于存在论之前,强调了“对象如何可能”的问题一方面先于物理的自然科学,另一方面也先于心理学,并且先于所有形而上学。刘老师引入了了当代部分论(mereology)的一些成果展开整体与部分的分析。在当代部分论的形式分析中,强调整体不是类,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不同于元素与类;并且对于部分我们有着形式规定,比如非对称性、传递性、非自反性,这些都可以以逻辑形式给出描述。作为纯粹形式的整体与部分也面临组合难题:一是“组合”的纯粹形式定义是什么;二是组合虚无论,主张不存在任何组合,只存在简单个体;三是泛组合论提出的只要有个体就存在组合。部分论的主要工作是对“部分”的形式定义,Michael Esfeld努力给出了“整体”的形式定义,仍需再探索。

最后刘老师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1)存在论上的这些难题和困惑是对整体与部分关系的深层理解;2)形而上的“整体是什么”并不是终级问题,因为该问题是与“实体是什么”、“什么是存在”等更为终极的问题相联;3)形式存在论把整体与部分作为普遍的、在先的关系,这就把整体与部分的讨论抽离出了实体及其存在问题的束缚,在纯粹形式的意义上展开讨论。其预设的存在论主张是,形式先于对象;4)整体与部分的困惑与构成性维度的预设有关。

在刘老师报告后,两位评议人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论。段伟文老师在肯定了刘劲杨老师的辛勤工作和思想深度后,提出了自己对于哲学研究的一些看法。段老师认为对于整体与部分的思考是一种形式本体论上的思考,这种形而上学的思考固然能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但是从思维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是否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刻意复杂化了。因为部分与整体的形而上学假设有着多种维度,比如雕塑的部分就不是组装而来,因而不是结构性的而是生成性的,在不同的语境中也有着不同的含义,我们是否有必要从形而上学的角度去讨论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在很多问题域上,对于哲学问题的形式上的讨论似乎应该让位于语用学现实性的讨论。同时段伟文老师指出,形而上学的反思应当是批判性的,应当帮助人们反思从而去发现世界的悖谬,比如思考世界为何成不了整体,这比那种分析性的探讨世界在何种意义上是整体性的似乎更有意义。

刘老师对此的回应是即使从现实应用的角度出发,对于整体与部分的形式思考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比如在知识工程中,部分论关系研究就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其次,科学研究也不应当拒斥形而上学,因为形而上学可以加深我们对于世界的理解,澄清我们的很多基本概念和思考。

在段老师评议后,聂敏里老师作出了点评。聂老师首先针对段老师评议的内容作出回应,认为后现代科学观往往拒斥形而上学,但是即使批判形而上学是虚构的也应当用严谨的方式去证明,而不能大而化之否认理论中形而上学的意义。针对刘老师的发言,聂老师认为在整体论和部分论的讨论中,刘老师对各家流派梳理清晰,展示了观点交锋,对于亚里士多德的整体论、胡塞尔的形式整体论以及西蒙斯的部分论观点也论证有据,表达得很清楚。并且,应刘老师要求,聂老师从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原书出发,又进一步阐明了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的一些主要观点。聂老师指出,刘老师主要是从《形而上学》的第五卷出发,但作为核心卷的第七、八、九卷其实更为集中地谈到了实体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比如第七卷谈到了实体的结构,这就涉及到构成的整体论;第八、九卷讲形式是如何作为实体生成的原因,这就涉及到生成的整体论。聂老师指出,亚里士多德在第七卷第10-17章中特别通过对描述的部分的研究来讨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问题,他首先将实体分成质料的部分和形式的部分,然后论证了形式的部分在实体整体中的优先地位,同时,通过论证形式本身不可以在实体上再分析为它的各个逻辑的部分,例如种和属,亚里士多德最终在形式实体的不可分性上论证了实体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因此,对于实体的整体与部分谁在先的问题,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总结起来就是认为整体先于部分,但是,决定实体整体的又是其形式,从而,形式在实体整体之中具有优先地位。

刘劲杨老师感谢聂老师的对亚里士多德整体与部分相关思想的详细解说。针对聂老师的发言,段伟文老师解释自己不是后现代主义者,而是自然主义者。形而上学研究不是纯形式的,不是建构性的。面对两种形而上学:膨胀的形而上学和紧缩的形而上学,我们应当追求第二种形而上学。刘劲杨老师的回应是:的确很重要,需要更多细致性的研究。

在随后的自由提问和讨论环节中,余俊伟老师提到,整体论和部分论研究之难可能是由于整体与部分这对概念在形而上层面依赖实体这个概念,依赖实体本身不同方面的属性,因而难以完全抛开实体对这对概念展开深入讨论,获得普遍性;在形而下层面它们被具体化至各具体学科的研究对象之中,因而又难以获得如具体学科那样的精确性。刘劲杨和聂老师共同回应:整体与部分的讨论可以具有问题自身的独立性,而不必与实体的讨论相关。

针对会议讨论,林磊老师评论是,系统有两种,部分之间有相互作用,部分之间没有相互作用。Interaction是很重要的。

王东老师提出,能否从认知科学或者其他科学的角度去解决胡塞尔“对象如何可能”的问题,而跳过形而上学的反思。刘老师回应,科学或者认知学或许可以回答胡塞尔“对象如何可能”的问题,但是这种思考路径跟哲学肯定是不一样的,哲学的普遍性与科学普遍性不一样,但确实值得探索。

曾自卫博士后提问,“部分论”是一个应用范围极广的概念,它在数学和形式本体论中的应用允许根据各种公式、定理、原则和演算刻画和分析属性、关系、集合数、类等抽象对象和共相概念的存在论地位,这为解决“一与多”这个传统一阶哲学问题提供了理论框架和话语处境,但在强调自然语言的常识本体论者那里,部分论只能被用来讨论“物理对象”或“物质物体”的存在,直面“事实本身”的要求也符合日常直觉。那么,在这两种选择之间,我们对部分论的研究范围应当做何种取舍呢?刘老师对此的回应是,这是一个好问题,虽然部分论强调“具体事物”,但难于要求部分论的分析符合日常直觉,它就是一种不同于常识存在论的存在论,它不追求囊括一切的存在论。在实际的应用中,这种分析方法对应的具体事物可能是算法中的对象。黄禹迪同学提问,整体和部分的存在论这个题目似乎隐含了“整体”和“部分”是世界中的东西。但是无论从亚里士多德、胡塞尔还是部分论出发,似乎都在讨论我们如何把一个东西“视作”整体或部分。因此应当是一个认识论或认知的问题。逻辑能给出一个关于部分和整体的形式定义,但是这种形式定义并不是对世界中的“部分”和“整体”的定义,而是对我们使用“部分”和“整体”这一对概念的规定。刘老师回应,我们会困惑“1+1=2”是一个认识论上的“规定”还是存在论意义上的“实在”? 整体与部分的存在论还是主张,整体与部分就是事物存在方式,部分论主张的形式关系不是认识论或逻辑意义上的形式,更强调这是一种存在论方式。

以上问题不断引发更多的开放性讨论,直到中午12点,工作坊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讨论声中圆满结束。

文字:钱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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