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科学技术哲学教研室、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科技哲学史专业委员会、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科学逻辑与方法论博士生大讲堂”在中国人民大学立德楼1001教室如期举行。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亚明主讲,题目为《理解生命:进化论、遗传学和生命科学的未来》。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滕菲老师担任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生王誾担任评议,哲学院科技哲学教研室主任马建波副教授出席本次讲座。
讲座开篇,李亚明老师提出,从理论发展的内在逻辑上讲,遗传学解决了进化论遗留的问题,合成生物学在遗传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三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但理解生命的方式有显著不同。历史上,两种思想曾主导了我们对生命的理解,即目的论和机械论。目的论并不一定意味着存在一个有意识的主体掌握着生命体的发展,而是可以和现代科学以及机械论相容的。有关自然目的在生命科学中的解释效力,进化论、遗传学和合成生物学有不同的阐释。
进化论的一大历史贡献,被认为是通过构建一种作为倾向的目的,恢复了目的论在生命科学中的地位;遗传学将生命的发展还原到物质层面,完全否认生命的目的性;合成生物学的研究方法和术语都在极大的程度上体现着对生命的机械论理解,然而,其所揭示的生命现象却在同样程度上对机械论的生命观构成挑战。尽管合成生物学让人们对细胞的详细运作方式了解得更加全面和深入,但这恰恰让我们发现每个细胞似乎都有自己的规则,从而更加难以构建起解释所有细节的一般原则,这表明生物学不适合简化为物理学。这促使我们再次将目的论纳入到对生命的本质的理解当中。在此基础上,合成生物学在伦理上的风险也才能够得到理解。
随后,李亚明老师带领同学们回顾了生物学的发展历史。进化论否认了神创论的观点,提出了生命通过自然选择和适者生存的机制不断演化。这一理论对生物学、哲学、伦理学和心理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进化论也遗留了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遗传机制不明确。遗传学的发展回答了进化论中未解决的问题。孟德尔的遗传规律、DNA的双螺旋结构的发现,以及中心法则的建立,都是遗传学的重要里程碑。这些发现为生物学提供了一种还原论的解释方式,即通过基因来解释生命体的全部特征。在遗传学的基础上,合成生物学的发展使得人类能够创造生命,通过基因编辑和重组DNA来设计和构建新的生物系统。合成生物学的发展体现了从分析生命到创造生命的质变,同时也引发了关于生命伦理、生物安全和社会影响的广泛讨论。
其中,受到最广泛关注的是生物安全问题。达尔文的理论中阐释的作为一种发展倾向的自然目的,可以用以对安全问题做出分析。自然生命具有“自然目的”。自然进化中诞生的生命已经经过长期的协同进化过程,各类自然生命的本质特征是在进化的历史过程中同其他自然生命的本质特征相互塑造而形成的。人工生命没有经历这个自然选择过程,因而和自然生命以及生态系统都不具有内在联系。因此,我们不能完全了解人工生命的特性,不能确定其发展将导致的后果,无法预料到人工生命是否会对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目前,科学家已在这方面达成了共识,不允许人工生命和自然生命产生基因交流。
除了安全问题以外,人工生命引起的最主要的伦理争论集中于人工生命是否贬损了生命的内在价值。合成生物学的理论假设和实践方式强烈地推动了机械论价值观的发展,很多人认为,这将导致生命内在价值的丧失。分析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思考生命的内在价值是如何得到论证的。如果人的理性能力因为为人赋予了至高的道德地位而具有价值,那么其他物种的自然目的作为人的理性能力形成的前提条件,对我们也一定是有价值的。这种对非人生命内在价值的论证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已有的理论困难。如果自然生命的内在价值来自其“自然目的”同人类的“自然目的”间相互塑造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不会因人工生命的出现而受到影响,所谓人工生命的特征和形成方式,不会直接影响到支持自然生命值得珍视或自然的内在价值值得认可的道德论证。只要人工生命不进入自然生态系统,就不会影响到我们为自然生命赋予内在价值的理由。
课堂最后,滕菲老师和博士生王誾对李亚明老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评议。滕菲老师以洛夫洛克的盖娅假说为例,问道是否存在一种既非目的论也非机械论的视角来回答生命的本质?比如系统论的视角,目的和生命是在系统发展中发生的。李亚明老师认为,不用引入系统论的观点,目的就是界定为生命和生态系统一般的发展倾向。王誾就薛定谔的生命定义进行讨论,目的就是一个产生负熵的过程。从这个定义出发是否模糊了生命的边界?合成生命和自然生命的价值就可以等价齐观了。李亚明老师认为价值不能离开人来谈,任何生命的内在价值都和人相关。如果非人生命的内在价值来源于进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其自然目的与人的自然目的之间的内在联系,那么人工生命和自然生命不可能具有相同的内在价值。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供稿:董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