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科学技术哲学教研室、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和北京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科技哲学前沿系列讲座”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600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数字资本主义的神话解构》,由南京师范大学吴静教授主讲,人大哲学院科技哲学教研室主任马建波老师主持,刘永谋教授担任评议人。来自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开大学、清华大学等不同高校的研究生与学者参加了本次讲座。
吴静教授首先辨析了数字劳动、数字经济、数字资本等具体概念。她指出,数字经济并非独立的经济形态,不存在均一的社会化状态。数字资本不是资本的运行逻辑,而是资本的投资领域。数字劳动的非物质维度建基于西方学者早先提出的“受众劳动”“免费劳动”等概念,而其物质维度往往体现在平台公司工人、软件工程师、社交媒体用户的劳动形态,但如果讨论范围从相关产业领域扩大到全社会领域,则“数字劳动”实际上是指“数字时代的劳动”。
随后,吴静教授指出,平台资本主义是数字资本主义的主流形式。平台生态系统追求资产的轻量化,员工与平台联系有限,不维持实体生产单元;但在去中心化同时与强中心化并存,形成了以平台作为中枢的“八爪鱼”结构,这种结构比层级结构更易于实施控制活动,从而有效避免了边际效应递减的难题。平台资本主义时代,劳动结合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劳动信息发布的广度与辐射范围大幅提高,从而壮大了产业后备军,实现对员工乃至社会成员的“总体吸纳”。
吴静教授认为,由于数字劳动处于虚拟空间的维度,与空间地理维度不同,带来了劳动过程的社会化外溢,导致剩余价值形成时间延长。“众包劳动”将部门任务外化和社会化。劳动者可以受雇于不同劳动平台,在不可见的工作场所中从事“幽灵劳动”。因此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劳动日益抽象化、碎片化、普遍化,资本全面掌控了社会生活的生产及再生产。
在吴静老师看来,数字资本主义社会是“薄墙社会”,存在着系统不稳定性。数字资本主义依赖于行为个体负责的心理学形式,随后以数字技术实现生命个体的心理治理和行为管理,构成了以数字智能设备为中介的生命政治治理术,并带来权力或信息的不对称,干扰个体理性决策能力。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还存在着“数字鸿沟”、劳动总体性的削弱、以及伦理责任要求的降低等问题。
在随后的总结提问环节中,刘永谋教授、国科大李宏芳教授、博士生王誾与吴静教授交换了意见。吴静教授指出,我们应当保持问题意识,实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发展。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供稿:李尉博)